完婚禮,在家好好休息,然後回老家看看姥姥。”

蕭讓笑著握住她的手:“我也是。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蜜月。”

“老公,你真好!”

……

幾天後,趙學峰離婚案第二次庭審繼續開庭。

蕭讓補充提交了新證據。

“尊敬的審判長,請看新證據。”他看著大螢幕上的名單,說道,“這是龍鑫投資所有投資人的名單,並沒有冉鋼這個人。在上一場庭審中,被告方提交的金額為1.8億元的投資協議,我方嚴重懷疑這是一份假協議!”

審判長查閱投資人名單,而後看向李丹:“被告,有沒有需要補充的證據材料?比方說,資金走向的憑證?”

也就是轉賬回單。

李丹淡淡道:“這筆錢,我是交由冉鋼去進行投資理財的,協議也是他給我的,至於他怎麼把錢給到龍鑫投資,我就不清楚了,我沒過問那麼多。”

審判長:“這個冉鋼目前人在哪裡?是否可以出庭作證?”

李丹:“在國外失蹤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不知道在哪裡。”

審判長:“原告代理人和被告代理人,是否需要提交新證據或新證人?”

蕭讓:“審判長,我方申請證人王德鳳出庭作證。”

審判長:“批准。”

證人被法警帶進門,在證人席上入座。

蕭讓:“證人,請你介紹自己。”

證人:“我叫王德鳳,是李律師家的保姆。”

蕭讓:“你在被告家中當保姆的時間有多久?平時主要做一些什麼工作?”

證人:“在李律師家幹活有大半年了,平時負責照顧三個孩子,做飯給三個孩子吃。”

蕭讓:“在你眼裡,原告與三個孩子的互動怎麼樣?”

證人:“李律師不怎麼在家,跟孩子們在一起的時間很少。”

蕭讓:“她不怎麼在家?她都去了哪裡你知道嗎?”

證人:“我有時候聽到她在家裡打電話,好像是出去見客戶見朋友之類的。”

蕭讓:“三個男孩子,在家裡很鬧騰吧?你一個人帶得過來嗎?”

證人:“帶不過來。我不僅要帶孩子,還要做飯給他們吃,幫他們洗衣服。如果他們太鬧了,只能讓他們看電視或者看手機,不然那我一個人真的帶不過來。”

蕭讓:“審判長,我沒有問題詢問證人了。”

審判長:“被告,有沒有問題需要詢問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