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還是為了保護財產?”

楊英想了想,說:“財產!我在澳洲陪讀很多年了,生意都是他在管,按月給我和孩子打生活費,我這會兒如果離婚,估計分不到什麼。他肯定在有準備。”

蕭讓點點頭:“如果是財產,那您不用擔心。我們做過很多一方隱匿婚內收入、轉移婚內共同財產的離婚案。就算他把錢埋到北極去,我們都有辦法查出來。”

趙夢拉了拉楊英的袖子:“對啊英子。你不離婚,也碰不到錢啊。將來他萬一死你前面了,你連他把錢藏在哪裡都不一定找得出來,還不如現在趁他活著,趕緊把婚離了,把錢分了,一了百了。”

楊英糾結道:“可如果這時候離了,孩子就沒爸爸了。”

趙夢:“你女兒今年都十六歲了,再過兩年就成年了,影響沒那麼大了。再說了,他現在一心紮在私生子那兒,對女兒不聞不問,這跟沒不爸也沒差別。”

一番話說得楊英又氣又委屈,側過臉去抹淚。

“我陪他從無到有,他一有錢,就把我們母女倆騙去澳洲,然後找年輕的女人生兒子,我是真的咽不下這口氣!”

趙夢對蕭讓說:“六年前,男的提出送孩子去國外留學,英子跟去陪讀、照顧孩子,他定期去看她們,結果是因為那年私生子快出生了,才把英子和女兒送走。私生子今年六週歲了。”

蕭讓聽明白了,說:“這幾年,類似的事件有不少,都是送孩子出國留學、妻子跟過去當陪讀媽媽,然後男方在國內找小三,另組家庭。”

他看向楊英,問:“你先生是偶爾出軌,還是和對方一起生活?”

楊英紅著眼睛說道:“應該是一起生活。”

“有證據嗎?”

“有一次我帶孩子回國,發現家裡的沐浴乳、洗髮液,半年時間了,一點沒少。我就覺得奇怪,他難道不用洗頭洗澡嗎?後來知道他有私生子,我也就明白了。我和孩子不在國內的時候,他壓根就不回家住。”

蕭讓說:“如果能找到他和對方一起生活的證據,那麼以重婚罪起訴,刑期最高是兩年。”

楊英搖頭:“不行!如果他坐牢,那我女兒,甚至我女兒的孩子,以後的考學、就業,就會有限制。”

“這倒是。”蕭讓抬手看一眼腕錶。

趙夢秒懂,對楊英說:“那差不多就是這樣了。如果你不離婚,律師也幫不了你什麼。咱們先走吧,後續有需要再來找蕭律師。”

楊英卻沒有起身,咬了咬牙,說:“蕭律師,我要離婚!你幫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