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被駁回。我像西西弗斯一樣推著石頭,很絕望。”
寧稚也紅了眼眶:“後來呢?”
“我只能不斷起訴。三年後,法院支援了我的請求——一週探望一次孩子。可男方根本不配合,我只能找執行局強制執行,可也僅僅是在影片上見過孩子一面,孩子跟我說了三句話——不要老想見我了,我不能見你,我也不想見你。”
話到這裡,於麗難掩痛苦,眼淚直流。
寧稚抽出幾張紙巾給她,幫她倒了一杯熱茶。
“去年,因為孩子上初中的事,我拒絕將孩子的戶口遷到安徽,男方趁機起訴撫養權變更,說我不讓孩子讀書,損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權。這一次,法院把撫養權判給他了……”
於麗崩潰大哭。
寧稚嘆氣:“在撫養權和孩子的受教育權發生衝突的情況下,法院出於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全面保護,只能優先保障孩子的受教育權。”
於麗哭道:“我知道!可我不認!孩子在我這兒,也能受教育!並不是說我不讓孩子受教育!我只是希望孩子回到我身邊接受教育!”
寧稚勸道:“如今的司法實踐,對搶奪藏匿孩子的行為,並沒有懲戒依據,對不得隨意改變孩子生活現狀這一點,也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紫絲帶媽媽想要回孩子,很難。之前米馨走人格權侵害禁令,也是險勝,如果男方不配合交出孩子,執行局也沒辦法。我會幫你打官司,但我希望你要做好心理準備。”
於麗哭著點頭:“這是最後一次……最後一次……如果這一次,我還是失敗了,我將永遠地放棄要回孩子。”
……
寧稚直到下班上了蕭讓的車,胸口那團悶氣還沒散開。
“於麗這個案子啊,辦完能老三歲。真的太壓抑了。”
蕭讓問:“現在什麼進展了?”
“就是沒進展才恐怖啊。”寧稚感慨,“就是你窮盡了所學到的知識,都沒辦法透過法律的手段保障當事人權益的那種無力、迷茫。”
“不是要走人格權侵害禁令麼?”
“現在對她來說,法律彷彿成了一紙空文。這六年,她都告了無數次了,最後一次,她要求一週見一次孩子,贏了,但男方不配合,有用嗎?我真的很怕人格權侵害禁令雖然贏了,但她依然見不到孩子。”
蕭讓拍拍她的肩膀:“不想了,咱們先去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