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邱月月的姑姑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張旭也贊同程儒言的策略。
寧稚只能修改辯護策略。
很快來到庭審。
根據策略,程儒言提交了新證據——邱月月的人流手術同意書。
“今天六月份,被害人前往其住所附近一傢俬立婦產醫院,也可以理解為黑診所,進行人流手術。同意書上,是她的姑丈,也就是本案的五號證人牛洪勇,簽字同意。”
公訴人:“反對!被害人的過去,與本案無關!我方不明白辯護人提交這份所謂的證據,是什麼用意!”
程儒言:“本案的被害人,案發四個月前意外懷孕,不是同為女性、與她情同母女的姑母帶她去做人流,而是與她毫無血緣關係,正值壯年的姑丈帶她去人流。大家不覺得很奇怪嗎?”
公訴人:“被害人的姑丈身為她的監護人,在她需要手術的時候,進行簽字同意,這是符合流程與規定的!我不明白辯護人在質疑什麼!”
程儒言:“我方在質疑被害人與其姑丈牛洪勇的關係。畢竟案發之後整整七個小時,被害人與其共處一室。這七個小時,足夠時間做很多事情了,包括毆打與性侵犯。”
公訴人:“反對!”
程儒言:“審判長,我方申請新證人齊小雅出庭作證。”
法官:“新證人是什麼作用?”
程儒言:“新證人是被害人最要好的同學,知道被害人一些心事。”
法官:“同意。”
小雅被庭警帶上法庭,在證人席入座。
程儒言:“證人,請你向法庭介紹自己。”
小雅小聲道:“我叫齊小雅,和邱月月是中專的同班同學,也是同桌。”
程儒言:“你知道邱月月與姑丈姑母一起生活嗎?”
小雅:“知道。月月跟我說,她父母都不在了,是姑姑和姑父養大她的。”
程儒言:“她有沒有跟你描述過她與姑丈姑母的關係?”
小雅:“有。她說她姑母很疼她,因為她長得很像她姑母留在前夫家的女兒,她姑母把她當成自己的孩子,可是她姑母很忙,經常要上夜班,只能用給零花錢的方式補償她。”
程儒言:“姑丈呢?”
小雅低下頭,抿了抿唇,小聲說:“她說她很怕她姑丈,每次跟她姑丈待在一起都很痛苦。”
程儒言重複這句話,然後問:“邱月月有沒有說過,為什麼和姑丈待在一起很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