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女士,其實我們根本不需要浪費時間在法庭上拉扯,魏先生已經表示過,這筆借款他要自己承認,無需您承擔,並且案涉房屋,也會根據市價給予您一半的補償。”
寧稚將廖敏護在身後,問道:“請問廖先生給予的這一半補償的資金,從哪裡來呢?從隱匿的婚內共同收入來嗎?”
魏田兇道:“你別造謠!”
律師不忘對廖敏洗腦:“廖女士,您這位律師,為了掙律師費,不惜佔用您的寶貴時間進行法庭拉扯,我們建議您換一位律師。”
寧稚護著廖敏往外走。
她小聲問廖敏:“那個證人聶源,您有印象他參加過婚禮嗎?”
廖敏搖頭:“我沒印象了,得回家翻照片和影片才知道。”
寧稚:“會計師和律師明天就到魏田的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了。他到底有沒有隱匿的婚內共同收入,有多少,很快就能知道。”
廖敏點點頭:“你們辛苦了。”
“會計師是金誠所的,很專業,我們和金誠所有合作。而我們主任就是做經濟類案件出身的,有他和會計師一起配合,一定能查個水落石出,您放心。”寧稚不忘推薦業務,“以後您的親戚朋友,有什麼案件都可以找我們。我們商事、家事、刑事案件都接的。”
“會的!你們這麼幫我,有機會我一定會推薦你們的!”
“感謝!”
……
翌日,寧稚拿到調查令,立刻前往天津進行取證。
她在房產公司查到了魏田當初支付房款的銀行賬號,立刻又趕回北京,到所屬開戶行查詢該賬號的資訊。
不出寧稚所料,魏田當初支付房款用的銀行卡,並非自己所有,而是其父的銀行卡!
寧稚收集好相關證據,迎來庭審。
庭審一開始,寧稚就申請聶源出庭作證。
寧稚手持借條所附的購房合同:“證人,你和原告關係怎麼樣?”
聶源:“我們肯定是很好的朋友,否則我不會借那麼多錢給他。”
寧稚:“你借錢給原告之前,考慮過原告是否有能力償還這筆錢嗎?”
聶源:“肯定考慮過。我知道魏田一年收入有百萬所有,五百萬咬咬牙,五年也就還上了。”
寧稚:“原告百萬左右的年收入,是指未支付生活費之前的收入。根據原告對婚後僅有的幾十萬存款的解釋——他每年的收入,扣去自己小家和父母家的花費後,就剩幾萬塊錢。十年時間,他欠你的錢,連本帶利高達千萬,也就是說——原告扣去各種生活開支後,他得一百年才能還上本金,而比銀行貸款利率還高上四倍的利息,他兩百年都還不上。證人你作為一名金融從業者,不可能看不透原告根本無力償還這筆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