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司機配偶的銀行流水,有兩筆來路不明的現金存入。

翌日一開庭,程儒言立刻提交補充證據,並申請代駕司機的配偶出庭作證。

程儒言:“證人,你於案發時間的隔天、第四天,分別在銀行存入30萬元現金,兩筆錢款共計60萬元,請你告訴法庭,這兩筆錢,是從哪裡來的?”

證人白著臉說:“是……是老家的親戚還賬……還給我們的!”

程儒言:“老家親戚?那請你告知這位親戚叫什麼名字,我會向法庭申請這位親戚出庭作證。”

證人:“我親戚和這個案子無關,你們沒有權力找人家出庭作證!”

程儒言:“作證是公民的法定義務!”

證人臉色難看。

程儒言笑道:“證人,我必須得提醒你,作偽證,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們夫妻倆都去坐牢了,家裡的孩子誰管?那不成孤兒了麼?即便有六十萬,也花不了啊。”

公訴人:“反對!辯護人涉嫌恐嚇證人!”

法官:“反對無效。證人請回答。”

程儒言眯眼瞧著證人。

證人低著腦袋,沉默半晌,小聲問:“如果我現在說實話,能別追究我們的責任麼?”

程儒言唇角揚起勝券在握的弧度:“這你得問審判長。”

證人隨即看向合議庭:“我都說實話!求你們別抓我們夫妻倆坐牢!我們家有三個孩子……孩子們不能沒有父母啊!”

審判長:“證人,請誠實作證!”

證人:“那六十萬,是一個老闆給的。”

程儒言:“老闆叫什麼名字?”

證人搖頭:“不知道叫什麼名字,他讓我老公去一家會所門口接另一個老闆,給了車牌號。”

程儒言嘲諷地笑了下:“根據你說的,這不就是一次代駕麼?一次代駕就給六十萬?天底下哪有這等好事?”

證人小聲:“他不僅讓我老公代駕,還讓他去警局作證人,好像是證明他確實把那個老闆拉到地方了。”

程儒言看向合議庭:“審判長,我方申請證人三出庭作證。”

審判長看向公訴人:“公訴人有沒有問題需要詢問證人?”

公訴人:“回審判長,我方沒有問題。”

審判長讓庭警下去把代駕司機帶上法庭。

代駕司機再次坐在證人席。

程儒言申請法庭播放方才他妻子出庭作證的全程。

代駕司機邊看邊抬手撇額上的汗。

影片播放結束,程儒言看向代駕司機:“給你妻子轉了六十萬的老闆是誰?”

代駕司機眼睛看著地板,沒敢看任何人:“我……我也不認識那個人。”

程儒言:“你們是怎麼聯絡上的?”

代駕司機:“九月十幾號,我和往常一樣,在霄雲壹號門口等著搶單,有個年輕人從外頭進來,讓我幫他開車,開到將府公園南門。我照做。到了那邊,我打算拿著錢就走,但他卻問我想不想幹一票大的。

我一聽就來勁了,問他有什麼好路子。他讓我9月30號那天晚上,上霄雲壹號接一個老闆,老闆的車牌號是京A89666,把老闆拉到這兒,並把後排車門開啟,直到一個姑娘上了車,我再離開……

那天晚上如果完成任務,隔天就給我打三十萬。如果警察找我問事,我得說是那老闆要求我拉他去的。事成後,再給我打三十萬……”

程儒言:“你難道就不想想,這事兒是不是有什麼貓膩麼?代駕十五分鐘的車程,給你六十萬,這錢你怎麼敢掙呢?”

代駕司機:“我尋思著也沒殺人放火,就是把人拉過去,然後撒個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