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怎麼可能懂得弄遺囑?”
曾子君:“如果沒有遺囑,那房子您確實有六分之一的份額,那麼起訴佔有房子的六弟就可以了,為何要連其他兄弟姐妹一起起訴?”
寧稚也點點頭,認為這裡頭可能有隱情。
老人吼道:“因為他們收了我六弟的錢,包庇他!所以我要連他們一起告了!”
“收錢?”寧稚不解。
曾子君:“他們收了我六弟的錢,您可以說說具體發生了什麼嗎?”
老人:“我六弟翻蓋房子的時候,我不在本地,其他兄弟姐妹在,他就給每人兩千元,讓他們同意他翻蓋房子,所以拿了錢的這些人,現在就站出來包庇他,說我父母臨走前,說好房子要給他。”
寧稚聽明白了,說:“也就是說,現在有四個人可以作證,證明您母親去世前,留下口頭遺囑,要將案涉房屋留給您的六弟。”
老人吼道:“我不信!我母親不會做這麼偏心的事!一定是他拿錢收買他們,他們才那麼說!”
曾子君點點頭,說:“是您的,誰都拿不走,法律一定會保障您的財產繼承權。但是我們得先確認一件事。”
老人情緒稍緩,問:“什麼事兒?”
“這房屋有權屬手續嗎?比方說土地證?或者當初有關部門批覆了這塊宅基地給您父母的書面憑證。”
老人說:“95年辦證的時候,原來的證件丟了,是96年測量的時候統一辦的證,當時我六弟直接把證件的名字落成了自己。”
寧稚:“也就是說,目前這棟房子,不僅經過翻蓋,並且產權證的名字還是你六弟?”
老人激動道:“是他偷偷把名字換成自己的!還未經過我的同意,偷偷翻蓋了!”
寧稚和曾子君互望一眼,搖了搖頭。
曾子君:“當初您父母所蓋的房屋,已經在多年前由您弟弟全部推翻重建,原證件也已丟失,您現起訴要求繼承弟弟新建房產六分之一的份額,不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老人沒聽明白,大著嗓門問:“你說什麼?”
寧稚:“我們主任的意思是——現在證是您弟弟的名字,房子也是您弟弟重建的,您弟弟是這個房子的所有人,您現在要求繼承的,是您弟弟的房產,是不被法律支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