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稚:“關於孩子父親棄養,可以另行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嫂子:“說是這樣說,如果他表面上接走孩子,實際上把孩子遺棄了呢?萬一孩子有個三長兩短了,他媽媽也會死不瞑目!”

王思雨忍不住道:“咱們這個案子是要上法庭的,一切都需要有法律依據,而不是講玄學,講人倫。”

她口氣有些急躁,嫂子一聽,也來了氣,說道:“反正我們的訴求就是——賠償金得夠得著這孩子一輩子的生活費!我們算過了,至少兩百萬!”

王思雨冷笑道:“我可以十分確定地告訴你們,兩百萬絕對判不下來。如果你們一定要兩百萬,直接去跟醫院私了得了,那也許還有可能。”

哥嫂二人互望一眼,交換著意見。

王思雨:“但咱們這麼說吧。案涉醫院是公立三甲醫院,您妹妹生前都要不到半點賠償,您覺得您去私了能要到賠償嗎?一個很簡單的邏輯,您去找他們私了,他們只會認為你們沒有證據,律師也無能為力,法律都幫不了你們,你們才需要去私了,基於這樣的情況,他們則更不會給予你們想要的賠償金。”

二人聽明白了,態度這才乖順下去。

哥哥說:“那行吧,就先起訴吧,後面怎麼樣再說。”

寧稚從包裡拿出空白協議,正要開口,王思雨在桌下按住她的手,示意她不要說話。

王思雨:“考慮到你們的困難,這個案子,我們走全風險代理。什麼意思呢?就是幫你們爭取到賠償金了,提取其中的10%當成律師費。”

嫂子意外,急道:“不是說免費的嗎?啊?殘聯說你們是免費來幫我們的呀!”

王思雨:“我們倆都是北京乾元律所的合夥人律師,為了你們這個案子,放下手頭所有事情,從北京趕過來,不算律師費說不過去。”

她從包裡拿出一份價格表,沿著桌面推過去:“這是我們對不同型別的案子、不同階段的收費。”

她點點表格最上面一行字。

“民事案件,根據標的,有全風險或半風險代理模式。半風險為: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先收取一部分的律師費,一般為10萬元至20萬元,後續根據標的收取7%至20%的代理費;全風險為:案件判決後,提取標的10%至25%的代理費。

如果你們不想走全風險代理,走半風險代理也行,先付個10萬塊錢,後續再根據賠償金額支付7%的代理費。”

倆人沒聽明白。

嫂子急道:“你讓我們先十萬塊錢律師費,那萬一官司輸了呢?一毛錢的賠償金都拿不到呢?那你們把十萬塊退給我們嗎?”

王思雨佯裝吃驚:“當然不退了,這十萬塊錢就是給我們的律師費了,哪有退給你們的道理。”

“那萬一官司輸了,一毛錢的賠償金都拿不到呢?”

王思雨笑:“所以我才建議你們走全風險代理啊。只有賠償金下來了,才付律師費。”

見倆人還猶豫,她勸道:“再說了,這個案子的賠償金有上百萬,付我們10%的律師費,也才十來萬,不多的。我們在北京,經常都要收到20%,已經給你們按最優惠的收了。”

“我們倆得商量一下!”

嫂子說著,就把哥哥拽出去。

倆人在咖啡店外討論了起來。

裡頭,寧稚問王思雨:“為什麼要提律師費?這個案子本來就打算免費幫他們的不是嗎?”

“這倆人就是想吞掉許帆帆的賠償金,你沒看出來嗎?”

寧稚搖頭:“我沒看出來。”

“面對那麼多錢,沒有人能抵擋得住誘惑,我的直覺不會錯的,這種案子以前看太多了。既然賠償金最後也是被他們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