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稚剛下高速,就接到了電話。
產婦目前已經回到家中坐月子,不方便前來律所,寧稚和王思雨趕去海淀。
她們見到了剛失去孩子的李博川和尤佳。
“前天半夜三點多,孩子醒了,月子中心的人過來把孩子抱去餵奶、哄睡。我們以為和之前一樣,孩子吃飽睡著後,就會給我們送回來,可直到早上六點多,孩子都沒送回來。我和我太太就找了過去,才知道孩子五點多的時候被送去醫院搶救。我們趕緊又去醫院……”
李博川低頭按了按發紅的眼睛:“孩子沒了……”
寧稚問:“當時報警了嗎?”
“報警了,我們在醫院就報警了,警察把我們和月子中心的人帶去問話,讓我們在一些檔案上簽字,但到目前為止,警方還沒聯絡過我們……”
寧稚:“您說警方讓您在檔案上簽字,是什麼檔案看清楚了嗎?”
“其中一份是屍檢申請書,其他的我沒注意看。”
寧稚點點頭:“非正常死亡一般要做解剖,才能認定責任、拘捕涉案人員,但這個過程需要一些時間。”
李博川猛地抬頭,一雙眼睛紅得嚇人:“我們都知道警方辦案需要時間!但什麼都不告訴我們,就讓我們乾等著,真的快熬死人了!現在我太太因為孩子的事天天以淚洗面、不吃不喝,已經抑鬱了!”
寧稚:“李先生,我理解您的擔心,如果您信任我們,可以和我們簽訂委託協議,這樣我們就能代表您和您太太去警局跟主辦警官溝通案件進展,後續等案件查明,我們也會督促警方逮捕涉案人員,以及最重要的訴訟。”
李博川聽明白了,點點頭:“可以,我籤!你們儘快去問清楚,案子現在到什麼程度了!”
王思雨從公文包裡拿出空白的協議遞給寧稚。
寧稚接過,對李博川說:“李先生,您這個案子,是刑附民案件,刑事起訴涉案的月子中心,以及對它進行民事索賠。這種案子,我們一般走半風險代理,也就是訴前基礎代理費十萬,案子勝訴後,加風險提成10%,也就是月子中心給你們的賠償金的10%。”
李博川乾脆道:“沒問題!只要能把害死我兒子的人抓去坐牢,多少錢的律師費我都給!”
寧稚把協議填好,遞給他簽字。
他簽好,又拿進房間給尤佳簽字。
寧稚和王思雨準備離開:“我們現在回所裡蓋了章,馬上去警局找這個案子的主辦警官瞭解案件進展,然後向您彙報。”
“辛苦了。”
李博川打電話讓保安開接駁車送寧稚和王思雨去外頭取車。
回到車上,王思雨回頭看一眼別墅群:“能住在這裡的,都是新貴,不差錢的,我覺得基礎律師費開十萬太低了。”
寧稚啟動車子,說:“這案子不復雜,法醫的屍檢報告一出來,誰的責任一目瞭然,這十萬掙得也挺輕鬆的不是?如果責任確定是月子中心的,民事賠償部分應該有150萬,10%也有十五萬了。”
王思雨扣上安全帶,嘆氣道:“那加起來二十五萬,所裡的部分七萬五,得,一個月的房租都不夠。”
“蒼蠅腿也是肉。”
寧稚回所裡蓋好章,立刻又趕去海淀分局,見到了案子的主辦警官。
警官看一眼工位上的日曆,說:“那孩子今天才剛移交到法醫那兒,明天才能出意見書,鑑定書至少半個月。”
寧稚問:“涉案護理人員是怎麼說的?”
“我們去案發現場調取了監控,從監控裡看到,孩子喝完奶之後吐奶了,護理人員忙著清理孩子吐出來的奶,把孩子放到嬰兒床上。根據護理人員的口供,她見孩子不哭不鬧,以為孩子吃飽睡著了,她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