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稚鎮定道:“我確認在6.20姚靜案中,我和協辦律師王思雨的一切操作,都合法合規。”

監察人員拿出手機按了按,放到桌上。

熟悉的聲音隨即出現。

王思雨:“這個案子,依我看,能判個死緩都得謝天謝地了,無期或者以下,想都不用想。反正到時候看案子移交到市檢還是區檢就能猜到量刑了。我認為移交區檢的可能性為零。”

曾子君:“我也認為這個案子移交區檢的可能性為零,如果最後移交了區檢和基層法院,那就有問題了。”

寧稚:“根據警方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還真不好說。只要不是江宇抓著姚靜的腦袋往浴缸上撞,江宇就不會死刑。如果真如江宇所言,姚靜跑進浴室的時候,滑倒撞到浴缸,那麼江宇量刑十年以下是有可能的。”

寧稚大駭,看向監察人員:“你們為什麼會有這段錄音?”

“這是不是你和協辦律師王思雨曾說過的話?”

“是我們說的話沒錯,”寧稚解釋,“但這只是我們私下討論案情的時候說的,並沒有第四個人在場。”

“如果沒有第四個人在場,江衛東的秘書,又如何能獲得這段錄音?”

“當初我們在江衛東為我們準備的辦公場所辦公,我認為是那個環境有監聽,所以他們能獲得我們談話的內容。”

“偵查局已經去你們當初辦公的湖心小院進行了搜查,沒有搜到任何監聽監控裝置。”

寧稚急道:“肯定是在我們回北京後,把監聽裝置撤掉了呀!怎麼可能留著讓你們來查?”

“你們在7月3日與江衛東簽署了代理協議,7月5日教唆江衛東的秘書對這個案子進行一系列的操作,江衛東的秘書於7月6日行賄負責偵查此案的刑警、法醫,之後又陸續行賄相關檢察人員、審判人員,將本應送至市檢和中院的案子,送到了區檢和基層法院,成功令涉嫌殺人的江宇無罪釋放。”

“沒有!”寧稚激動道,“我們沒有!錄音只是我們私下討論的話!我們沒有教唆任何人去操控這個案子!”

“那請你回答——當初這個案子送到區檢和基層法院,你們有沒有發現這不正常?”

寧稚一噎,頓了幾秒,才說:“有。”

“你們意識到這個案子的流程有問題,可能存在人為操控、妨礙司法公正,但你們仍然裝作毫不知情地繼續,這難道不是故意而為之?”

“不是的!我們一開始對這個案子送到區檢是有疑問的,因此我們仔細看了屍檢報告,並且諮詢了其他法醫,得到的回覆是——基於死者撞擊的浴缸位置,因為有花紋凸起,確實有可能造成致命傷口的雜亂凹槽,確實存在一次撞擊的可能性。如果是這樣,那麼這個案子就是意外死亡案。意外死亡案是可以在基層法院審理的!”

話到這裡,寧稚想起當初曾子君諮詢其他法醫,是在微信上,立即又道:“我說的這些,都有微信聊天記錄可以證明!證明我們當初確實諮詢過其他法醫,得到了我剛才所說的結論!”

對方笑了下:“既然你們一開始就在教唆、操控這個案子,那麼事先準備一些聊天記錄,也很正常。”

寧稚還想解釋,對方又從資料夾裡拿出幾張照片,沿著桌面,推到她面前。

第一張,是宣判了江宇無罪釋放、她和王思雨帶江宇去看守所辦理手續、江衛東將一個行李袋交到她手中的照片。

第二張,則是她和王思雨提著一行李袋的錢,去到銀行存錢的照片。

第三張,則是她的銀行賬戶在當天存入一百五十萬元的記錄。

“除了超乎尋常的律師費,江衛東還另外付了你們一筆錢,作為你們協助操控這個案子,令江宇無罪釋放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