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收下名片,張晗和寧稚返回車上
寧稚說:“那大姐剛才說漏嘴了,說那家有兩個兒子,其實要排查起來也不難,但排查結果不能作為證據。”
“是的,關鍵還是得有人指證,得有證據,警方才能過來帶人、勘查案發現場,獲得更多證據。”
所以大姐的作證,決定著這個案子能不能往下偵查。
張晗想了想,問寧稚:“你瞭解自閉症患者嗎?”
“瞭解一點。你是不是想問——如果謝鑫甦醒,是否可以指認嫌疑人?”
“是的。”
“自閉症孩子一般按能力和智商分三種型別:高功能、中度和低功能。指認嫌疑人,得智商正常的高功能才做得到。謝鑫現在十幾歲,這個階段的自閉症,如果是高功能,一般在學校唸書,不會放在家裡。”
張晗聽明白了,點點頭:“所以即便謝鑫能醒來,希望他指認嫌疑人,可能性也不大。”
“是的。”
張晗看向窗外。
證人大姐家,左右兩邊都有房子,都有人家居住。
謝鑫到底是進的哪一家,在哪一家被殘害,只有她知道。
張晗和寧稚又去了一趟警局,見了這案子的主辦警官。
張晗和對方溝通,由警方先派人進村挨家挨戶調查,然後她們去說服目擊證人匿名作證。
主辦警官疑惑:“既然你們有目擊證人,直接讓證人指認嫌疑人,我們不就能抓人了?何必要大費周章挨家挨戶調查?”
張晗解釋:“證人說,嫌疑人威脅過她,如果她去揭發,令嫌疑人被抓,就要對她女兒不利,所以證人拒絕作證。”
警官:“申請匿名作證,我們不會公開證人的名字。”
張晗搖頭:“證人說,案發時,只有她看到受害人進入嫌疑人家中,且嫌疑人也知道她是唯一的目擊證人,證人擔心嫌疑人被捕,就會猜到是她揭發,繼而對她女兒不利。”
“所以你們想讓我們挨家挨戶查,是障眼法?讓嫌疑人以為是我們進屋查到了什麼,而非證人指證?”
張晗點頭:“倒也不用每家每戶都搜查。根據目擊證人的口述,嫌疑人家有兩兄弟,只需要排查出對應特徵的家庭,進入搜查即可。”
警方嘆氣:“這確實是個辦法,但實操有困難吶!大規模搜查的審批特別嚴格,需要局長批准,而且我們得寫申請書,得有大規模搜查的理由。”
見對方為難、猶豫,張晗說:“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8條,在緊急情況下可無證搜查,如嫌疑人可能藏匿罪證、危害他人安全等。嫌疑人威脅要對目擊證人的女兒不利,這便是危害他人安全。”
警官:“你們有什麼證據證明嫌疑人威脅對目擊證人的女兒不利麼?”
寧稚拿出錄音筆,把方才在大姐家院子裡說的話放出來。
張晗:“我懷疑嫌疑人有反社會人格,他今天能殘害一名自閉症少年,明天就能殘害其他人,如果不抓緊逮捕此人,怕是村裡會有更多人受傷害。”
警官考慮片刻:“錄音給我,我去跟上頭申請,但能不能成,不好說,你們趕緊去跟目擊證人確定嫌疑人身份和家庭住址,然後告訴我們。”
“好!”張晗把錄音筆遞過去。
她和寧稚又趕往目擊證人家,好說歹說,目擊證人才告訴她們,案發當日,謝鑫是被她家鄰居的小兒子從後門丟出去的。
“當時我就在那兒曬棉被,”大姐站在窗邊,手指窗外,小聲說道,“那王家的後門啪的一聲就開了,謝鑫就被丟出來了,渾身是血。王小東看我一眼,豎著中指走過來,威脅我說——老子要是被抓了,你女兒就死定了!”
張晗問:“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