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稚:“我們現在暫時不告訴您嫌疑人是誰,是為了您的安全著想。園長一家就是因為知道是誰,現在已經被多次報復、恐嚇,家也被燒了。”

正說著話,忽見保鏢攔下一輛車,讓車子掉頭,不讓從鄒家門口經過。

保鏢擔心是彭強找人跟蹤,所以不讓靠近。

寧稚看向鄒父,長話短說:“目前,嫌疑人還犯了其他案子,我們希望您能答應申請併案偵查,把幾個案子合起來一起偵查,這樣把嫌疑人抓捕歸案的機率更大!”

鄒父紅著眼睛想了想,說:“行!我答應你們……只要能把下毒害死我家孩子的人抓了……我什麼……”

顫音明顯。

話還沒說完,人已是側過臉去,用力按了按,不讓眼淚落下。

寧稚從王思雨手上接過申請書,雙手遞了上去:“叔叔,就是這份,您可以仔細看看,再簽字。”

鄒父拿著申請書轉身進屋,眾人跟進去。

一樓客廳裡,他戴上老花鏡,仔仔細細地看著申請書,寧稚在一旁解釋。

園長像戴罪之人似的只是站著。

王思雨打量一圈環境。

見到貢桌上擺放兩個黑白相框,一個是小女孩,一個是歲數並不大的女人,吃了一驚。

她認得小女孩是鄒蕾,她在卷宗裡看過鄒蕾的照片。

那隔壁相框的女人是?

“叔叔,小朋友照片旁邊的女士是?”王思雨沒敢說完,怕再次傷了這個可憐的老父親的心。

鄒父抬起頭,看一眼相框,很快又低下頭看申請書:“是小蕾和她媽媽。”

園長聞言看過去,也吃了一驚。

“小蕾的媽媽,什麼時候沒的?”

“前兩年。孩子走後,她一直鬱鬱寡歡,前兩年跟著去了。”

園長淚流滿面。

她走到貢桌前,對著鄒蕾和她母親的遺照下跪,猛磕了三個響頭。

鄒父瞧來一眼,沒說什麼。

他在申請書上簽字,按手印。

寧稚說:“叔叔您放心,我們稍後就把材料送到省公安廳,我們都在努力讓毒害小蕾的兇手能夠早日繩之於法!”

鄒父老花鏡一扯,隨手往桌上一丟,粗糙的雙手捂著臉,嗚咽出聲。

……

一年後,北山高院刑事法庭開庭重審此案。

法院認為死者等人身上的病症與毒鼠強中毒的症狀不符,警方的毒物檢測報告沒有相應的原始檢驗資料支援,無法確定被害人是否死於毒鼠強中毒。

警方沒有對現場提取的物證進行指紋鑑定,林鳳數次供述存在自相矛盾,多份筆錄由辦案人員代替簽字,在毒物來源、投毒時間、範圍、方式等方面,都存在無法排除的疑點和不同程度的瑕疵,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不足以證明林鳳為投毒人,原審判決認定林鳳有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北山高院撤銷原審判決,依法改判林鳳無罪,當天釋放。

五千多天高牆的生活,十三年的等待,林鳳終獲自由。

她在張晗、寧稚和王思雨的陪同下走出法庭。

案子在北山當地鬧得人盡皆知,現場來了許多媒體和記者,他們把麥克風伸到三位律師面前,但都被混在人群中的保鏢擋開。

寧稚開車,眾人陪伴林鳳回家。

十七歲就出門打工的她,竟然走了十三年才回到家。

村民們放鞭炮歡迎她。

她與父親、姐姐和弟弟抱頭痛哭。

可眾多為她慶祝的親人中,缺少了一個人,她的母親。

她的母親最終還是沒能等來她的無罪釋放,沒能等到團聚的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