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村子,也不是很遠的樣子。

不過那都不重要了,原主死了不說,本身也是被徹底賣掉了的,貌似價格還不低,物超所值的那種。

原主爹孃那邊是不會跟她聯絡了,也沒資格沒理由聯絡,她現在就一個身份——鄉安村李長輝的新媳婦。

要說這李長輝,也是個厲害的,十五歲參軍,期間回來了兩趟,一趟送一個兒子回來,面前這個男娃就是老二。

第三次回來,就帶著她和一個剛半歲的奶娃娃。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李長輝帶回來的這個小媳婦,明顯就是還沒生養過的,不可能是三個娃的親孃。

而李長輝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給了爹孃一筆銀子,然後從自己老孃家裡,接了兩個兒子出來,帶著小兒子和新媳婦,搬到以前的舊房子住了。

美名其曰,自己打仗殺了太多人,身上煞氣重,怕驚了家裡的老人小孩。

叫林禾來看,還不如說李長輝單純不想跟老孃他們住在一起,找了個由頭分家,還是讓人不能反駁的理由。

畢竟,就這幾天來看,李長輝,好像確實讓人比較,嗯,害怕?

至少村裡的大姑娘小媳婦,包括一些小孩子,看到李長輝,那都是直接繞道走的。

“狗蛋,娘,弟弟,我們回來啦。”

一個高興雀躍的大嗓門從外面傳來,男孩,嗯,也就是狗蛋,連忙激動的跑出去。

“大哥,爹,你們回來啦,娘做好飯了,在喂弟弟吃飯呢。”

林禾一抬頭,就看到一大一小兩個人回來了,小的那個是李長輝大兒子,叫狗剩,今年七歲,狗蛋的哥哥。

大的那個身材高大,寬肩窄腰,大長腿,身材挺拔,哪怕穿著粗布麻衣,揹著揹簍,挑著水桶,也依舊氣質出眾。

不愧是參軍十年,還能平安回來的人,林禾心裡嘀咕著,這李長輝怕是在軍隊還混了個不小的職位,不然普通的大頭兵,怕是養不出這樣的氣質。

只是不知道是為什麼解甲歸田了。

再往上,本應該是濃眉大眼的英俊臉龐,卻從眉尾到下巴,一條手指寬的烏黑傷疤,十分猙獰可怖,好像一條巨大的蜈蚣。

當時也就是因為這道疤,加上他還溫柔的抱著個奶娃娃,感覺十分違和,又好像很理所當然,才惹得她多看了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