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著小曲的吳醒難得有些開心。

畢竟誰白賺一個穩定的炸彈製造人員誰也不會哭喪著臉。

特別是這個人還和他簽了一份賣命契約。

這可不比那些只需要100月都幣的組隊便宜貨。

而是實打實需要5000月都幣的高階玩意。

只要簽約者在這個契約上按上了自己的痕跡,就算規則是讓她當吳醒的心女又隸都是必須的。

只要為反契約上的條件,輕的是傾家蕩產包括次元袋裡的東西都保不住。

重的是原地暴斃,當然其實傾家蕩產以後其實也離原地暴斃不遠就是了。

絕對是屬於那種只要簽了你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的“生死合同”。

當然限制也非常多。

比如一定需要違反“規則”才能觸發處罰效果,並且這個“規則”還似乎特意的被加大加粗加亮深怕會有瞎子看不見。

比如契約的生效必須需要某個簽約者承認的前置“條件”或者“代價”。

比如契約只能在月之都生效,在世界內契約無法起效果。

比如當離開副本世界再次回到月之都的時候,這種效力就會被自動去除。

簡單總結一下就是這玩意沒辦法用刀架在別人脖子上逼著別人把這玩意簽了。

並且簽完以後不管是簽約者還是契約發起者都會被契約捆綁。

要不是效果是按照契約發起者所想自動生成的不會出現違約了跟沒違約一樣。

這玩意到底月之都賣不賣的出去還真難說。

說到底是虧是賺還是得看個人情況了。

不過吳醒也沒想到李明月會看都不看直接簽了。

早知道這樣吳醒就往裡面多加點處罰和規則,比如只要有任何抗拒吳醒行為意思就會把當前世界一半收益都歸吳醒所有什麼的。

這樣一下子就有了雙倍的快樂。

為什麼不全都要?

莫名其妙,人家都完全沒有月都幣了,回頭也可能一死。

乾脆一不做二不休這個契約違規就違規算了,反正都是死沒什麼毛病。

誰會給自己挖這麼絕的一個坑?反正吳醒不會。

除非這個坑能直接生效把對方摔死。

不過就算簽了契約,吳醒也沒有要立刻和莊晴一起活動的意思。

莊晴很聰明,或者說非常的聰明。

聰明到吳醒都時長會佩服對方的炸彈技術。

要知道自己合著一群逐火之蛾搞了大半年的炸藥配比最後也就只是搞出了最原始的硝化甘油。

不穩定不說,能炸死魔眼巨魔純粹是以量取勝。

和莊晴的工藝絕對是差了不只是一個量級的。

這麼聰明的女人不需要吳醒去提醒那樣一個世界需要準備一些什麼樣的“小禮物”。

而他自己則是有了更多時間去消化上一個世界的成果。

和別人不同,吳醒的月都幣是有多的。

多到足夠可以再把所有屬性再次拉倒二階段的限值上(34點)。

一個屬性也就1.5萬月都幣,吳醒拉完還有的富裕(現在有296500月都幣全部揮霍完也還有二十多萬)。

但自己的老底估計也已經曝光乾淨了。

就好像在哥布林殺手的時候如果不是吳醒直接暴起偷襲,外加自己還有個抗拒死亡的底牌壓著。

CIA的那套組合拳說不定就直接把他給按死了。

既然有一套,那就可能會有兩套,三套,N套。

而老底可能被拔了個乾淨的吳醒就會和那些世界中的人物一樣。

被摸的透透的,然後來一套吳醒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