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還有王法嗎 (第1/2頁)
我真不是他的轉世小說 貪吃獾 加書籤 章節報錯
“大侄子,看不出來啊,下手夠狠啊!”
陳鋒津津有味打量著男殺手的四肢,看了一眼槍口位置,近距離射擊,骨頭都打碎了,這輩子都沒法恢復,跟人彘差不多了。
陳昊聳聳肩膀。
“沒辦法,他們都上了內政部紅色通緝令,實力強得厲害,不打斷他的四肢,我沒有安全感。”
見到有大官來了。
“先生,我要投訴他!”洋鬼子憤怒道。
“罪犯也是有人權的,我是美國人,要求引渡美國。”
美國只有部分州有死刑,大多數情況下,法官為了保住飯碗,避免社會輿論,會避開死刑。
不過他顯然不懂中國的法律。
美國法律在這裡算個毛!
陳鋒瞥了一眼,他還真認出來殺手身份。
不久前,他們在大江中游刺殺的外商,引發的轟動不小。
因為沒有抓到人,中江省警務廳好幾個被免職,更有十幾名專案組成員記過處分。
直接影響仕途。
這狗日在國內殺外商,按照法律是要被槍斃的。
“不用喊醫生了,省得浪費經費,讓局裡的老胡過來一趟,進行簡單的止血包紮就行。”
男殺手出離的憤怒。
還有王法嗎,還有法律嗎?
“誰是你們的長官,我要投訴你們,你們這是侵犯人權!”
人權你大爺!
陳鋒用力踩了他一腳,還特意扭一扭,惹得男殺手再次尖叫。
走到陳昊身邊,一臉榮光地說道:“今天加個班,把報告給我,我明天帶到市局去開會,正好給大家看看我們分局的能力。”
“國際通緝犯可少見的很,中江省恨不得生吃了這混蛋。”
“等三叔回來,一個二等功跑不了,明年就給你升一級!”
最終男殺手還是送進了醫院。
功勞是陳昊的,但兇犯後期要移交中江省警務廳的。
萬一沒等到審判就死了,說不定真的會引起國際糾紛。
白頭鷹最喜歡在聯合國人權大會玩雙標,沒少攻擊其他國家,這邊已經好幾年光榮上榜。
回去後又有一群同事賀喜他立功。
不是他們小題大做,而是A級通緝犯基本屬於大功範疇。
尤其是A級國際通緝犯,基本直通中央內政部、外交部高層,一旦抓到,就可以在上頭露臉,留下不輕的印象。
陳家樂、趙三強等緝毒隊也來了。
看到列印出來的通緝令,趙三強猛然一拍腦門。
“該死的,我昨晚從酒樓回來時,也碰到了他們。”
“要是我認出來的話——”
“那你就死了!”
陳家樂沒心情地說道:“你喝多了酒,還沒帶配槍,更是一個人,除了蓋國旗吃席,我想不出你的下場。”
趙三強一想,還真是這個結局。
陳鋒很快從縣局回來,然後開會。
“這次去縣局開會,張局很高興,對於陳昊早上巡查時,發現並抓捕5.27滅門慘案兇犯中一名主犯,再三表示嘉獎。
市裡已經接到中江省警務廳的協查通報,內政部A級督捕逃犯、5.27滅門慘案的元兇已潛入縣裡。
希望我們再接再厲,抓住剩餘在逃的一人,對此縣委縣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全縣各級警察機關全力協助抓捕。”
陳鋒自然不會說自己侄子上班時間外出吃早餐,也不會說中江省警務廳一群廢物,連兇犯潛入江南省都不知道。
要不是陳昊眼尖,發現並抓到一人,說不定過兩天,他們就乘坐黑船逃亡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