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真的來了,我還以為你開玩笑呢。”
魔都一個路邊大排檔,林墨與王大妮相對而坐。
當然還少不了張偉。
只是張偉看著林墨兩人眼神有些奇怪,這是出差麼?
來之前,林墨並沒有告訴他什麼事,還以為林墨是藉著出差出來幽會呢。
畢竟他這個老油條,見過太多這種了。
只是沒想到,對方居然還是個大網紅。
“我既然說了,當然要做了。況且,你的號召力也值得我來一趟,錢這個東西我是一點也不嫌棄少。”
其實林墨還有一個擔心。
雖然系統說過,所有的資金來源都是合法的,萬一哪一天系統離開了呢?
自己豈不是沒有錢了?
這不是他杞人憂天,而是要給自己找一條退路。
在系統離開之前,打造出屬於自己的商業帝國。
直播只是一方面,只是因為這個行業比其他行業更加好進入罷了。
“啊,原來是因為我賺錢的能力啊,其實我賺的也不多吧。我還以為...”
“不用你以為!”
雖然林墨比較喜歡高評分的,但他更喜歡奶牛款。
甚至更喜歡少婦一點。
畢竟,年少不知少婦好,錯把蘿莉當成寶。
他要少走彎路。
可惜啊,像姜宛柔這種的,實在是太少見了。
“你說話,還真是不留情面呢,你這樣肯定找不到女朋友。”
王大妮忍不住吐槽到,但她知道林墨絕對不缺就對了。
“我讓你帶的東西,你帶的了麼?”
“當然帶了,給你。”
王大妮從檔案袋中,將她當年簽署的協議遞給了林墨。林墨轉身,便交給了張偉。
“幹活吧。”
張偉默默的放下手中剛吃了一口的烤串,接過合約。
唉~
就不能讓人吃完再幹活麼,太難了。
張偉打量了一下合約,眉毛挑了挑。
合同他都不需要仔細看,就知道這種合同本身存在的漏洞就很大。
之後他看了一眼競業協議,上面的數字更是無稽之談,還1.2億。
你以為你是啥玩意,就要這麼高。
就連他之前所在的公司,違約最高也只是2000萬而已,最終不還只只是賠了1000萬。
“老闆,第一份合約我看了,只是一個經紀合約罷了,問題不大。所賠償的金額並不需要太高。”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585條規定,是需要在產生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金額由法院進行動態審查。”
“而針對於主播這個行業來說,參考因素主要有機構投入的培養成本、機構的可得利益損失、違約方過錯程度。”
“我國《民法典》第584條也是規定的,損失是包括了後期利益的,具體條款有說明的。”
說到這裡,張偉拿起了厚達40頁的合作協議。
“最為重要的一點,這個所謂的合作協議,漏洞很多,並不是規範的合同。很多的地方並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當然最主要的一點是現在的法律比之前更加完善了。”
“當然,不排除這家公司本來是有正規合同的,但為了更大的利益進行了概念偷換。如果正規的合同,它的違約金將變的很少。”
張偉說起話來,基本就沒有停過。
畢竟他可是專業的。
雖然他沒有打過相關官司,但他朋友可是打過相關官司的,只要找到相應的的證據,問題不大。
王大妮,此時已經呆住了,這人好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