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打聽,史密斯夫婦證實九點半之前他們確實聽到過從樓上傳來有人走動的聲音,不過九點半之後他們便睡著了,所以他們並沒有辦法證實九點半之後張桂是否一直在屋子裡。
而二樓那位年輕的女孩由於那晚睡在她男朋友家裡,所以沒法給二人提供什麼有效的證言。
後來兩個人又去了一趟便利店。店主證實當晚張桂10點左右在店裡買了一些排骨和香腸,還有幾罐啤酒。
“這個張桂還真是喜歡排骨啊。”伊諾警長笑道。
“排骨?”這時李隨像是想到了什麼似得,再一次跑回了樓上。
“你好,夫人,你星期六那天晚上送朋友下樓那天門是不是沒關?然後你的狗刁了一個黑色垃圾袋回來?”
“是啊?你怎麼知道的?為此,我還罵了小虎一頓,誰讓它把家裡又給弄髒了。”
“我只是猜的。”李隨笑了笑。
緊接著,李隨又下樓去按響了張桂的門鈴。
“怎麼了?”很明顯,張桂沒想到李隨兩個人這麼快就折返回來了。
“我還想問你件事,你星期六晚上是不是把垃圾放在門口了,然後中途那個垃圾袋突然沒了。”
“你……你怎麼會知道這件事?”頓時,張桂的眼睛瞪的跟銅鈴一般大小。因為他記得從來沒有跟李隨提過垃圾的事情,可是他卻知道得如此清楚。好像當時他就在現場一般。
“沒事,我也是猜測的,能把這事跟我們詳細說說嗎?”李隨朝張桂笑了笑。
雖然不知道這件事和自己的不在場證明有什麼關係,張桂還是把相關情況跟他們說了一下。
“是這樣的,我有個習慣,每天晚上我會打掃衛生,打掃完衛生之後,我會把垃圾袋扔在門口,等到第二天下樓的時候再順手帶下去扔掉。”
“那天我像往常一樣將垃圾袋扔在門口,可是很奇怪,第二天早上垃圾袋竟然不見了,這是之前從沒有過的事情。”
“你那天是不是把吃完的骨頭也扔裡面了?”李隨繼續問道。
“是的。垃圾袋這件事很重要嗎?”張桂被李隨這一連串的發問搞得一團霧水,但同時,他的好奇心也被李隨給激了起來。
“是的,這件事很重要,至少可以給你提供了不在場證明。”
“啊……”聽了這話,張桂更是吃驚的不得了。他實在不明白,剛才自己說了那麼多,他們也許沒有洗除自己的嫌疑,可是現在卻憑藉一個垃圾袋說自己擁有不在場證明。
李隨向張桂解釋道,“是這樣的,樓上王太太養了一條狗,當天晚上晚上10點半,王太太送她的朋友下樓,期間她的門沒有關上,那條狗可能是聞到了骨頭的味道。”
“所以,就連你的垃圾袋一起叼回了四樓,你是晚上10點買回排骨回來的,這點我們已經向店主證實過了,其次排除你上樓之後立即將生排骨直接放門口,然後吸引狗將肉叼走,自己立即跑去殺人,以此來做自己的不在場證明的可能性。”
“我這麼推理的原因有兩點。首先第一點,我是在偶然的情況下得知你的垃圾袋被狗叼走這件事的。”
“如果你是故意的。那麼我剛才在詢問這件事的時候,你就應該將這種訊息透露給我。可是你並沒有。”
“第二點便是,王太太送朋友導致門沒關,狗從門縫裡跑出來根本就是一件不可控的事,你根本不可能保證那條狗可以在當晚出來把垃圾袋給叼走。”
“所以剩下的可能性只有一種,那就是你吃完晚飯之後打掃完衛生之後,將垃圾袋扔在了門口,後來狗便把它叼走了。”
“而如果說你九點半又臨時起意跑去殺人,這個也不可能,因為法醫推測的死者的死亡時間是晚上十點到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