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的,誰來都找不到。”這一點千一十分有信心。除了它,肯定沒人能找到那錢。

“店主,快,咱們換吧,不然那錢要進垃圾站了……”千一說著還指示程千韻看前面打掃的清潔工大叔。

程千韻最終還是在千一的催促下換了,不,應該說提現。提現了53.8元。

為什麼是這個數……

程千韻從樹底下找出那張快看不清楚它原來樣貌的50元十分的無語。

紙幣上沾了爛腐葉,顏色又和那些落葉相近,又是個很恰巧的形狀,在夾縫裡。

要是程千韻來找,且是知道這裡有錢可撿的情況下,她大概也找不出來這是錢。

撿完50元,程千韻又在千一的指導下在路上撿了三元八角。

看著自己髒兮兮的雙手拿著那髒兮兮的五十三元八角,程千韻決定以後不管千一怎麼說,不管那要被撿的錢是進垃圾堆還是進哪裡,她也不選擇撿錢提現了!

回到家,程千韻一邊把髒兮兮的錢洗了下,一邊把千一又罵了好幾遍。

千一也不敢反駁,弱弱的縮在角落。畢竟撿錢的地方都是在髒兮兮的溝縫裡。

可是也就只有在溝縫裡的這些才是被徹底遺忘,且最終會消失的錢幣才符合被撿的條件。

等錢清洗“乾淨”了,程千韻也沒花錢的慾望了。

寫完兩張試卷,程千韻又默寫了兩份元素表當鞏固一下記憶。發現抄抄寫寫下來的東西記憶都比較深刻。

吃過飯,程千韻看到那張洗不乾淨的50元,乾脆把那53.8元都帶上,去了學校附近的文具店。

挑挑揀揀了幾本筆記本,又挑了兩根筆之後,結賬還把自己原來的十元也搭進去了。

60元八角錢,剩下3元,買杯奶茶喝都不夠錢了。

程千韻沒把剩下的三元留著,拐去了超市,買了包哥哥愛吃的薯片,作為哥哥給她補習的謝禮。畢竟這也是她賺到的第一筆錢——也可以說是撿到的錢。

回到家,家裡果然沒人。哥哥不是去攤位上就是去圖書館了。

程千韻把薯片放哥哥房間,又繼續奮鬥她的作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