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磊看到那些人,知道,如果自己不同意的話,對方肯定會開槍的。

曹磊不怕殺人。

但是,要殺國軍,他還是下不去手。

再說,自己不是沒地方去嗎?

那就去國軍的抗日支隊看一看,看那倒底是什麼樣的軍隊。

於是,曹磊便沒有再掙扎,聽從了他們的命令。

跟著他們走了兩天的路,來到了太湖。

曹磊成了太湖抗日支隊,一支隊,一大隊,一中隊,一小隊,一班的一名新兵。

分到班上,幾個人圍了上來。

一班原來只有七人,曹磊加入後,變成了八人班。

班長是一個三十七八歲的人。五大三粗的。

知道哪五大嗎?

飯量大,力氣大,嗓門大,拳頭大,腳板大。

三粗是:胳臂粗,聲音粗,肉皮兒粗 。

這個人沒有因為曹磊是手下的兵而放過他。

他帶著人,將曹磊逼到了床角。

曹磊嚇壞了,不會是將我當成了女人吧?

這時,一個人喊道,“將身上的錢財全部拿出來。”

曹磊這才明白,他們要幹什麼。

這是進了土匪窩了?

曹磊的東西都放在空間中,外面就是兩包煙,一盒火柴。

還有十塊法幣,那是準備在路上用的。

結果,碰上了拉壯丁,那錢就沒有用上。

最後,被拉壯丁的人以放錢在身上會逃跑的理由,將那十塊的法幣沒收了。

不發錢,還搶錢。

這就是那個國軍的抗日支隊?

現在,來到了這裡,又碰上了打劫的了。

曹磊張開了雙臂,說,“要是有錢,我不在家中待著,還會來這裡?”

這話一說,大家都覺得有道理。

但是,還是有一個傢伙搜了曹磊的身子。

當然是什麼都沒有搜到。

不過,那剩下的煙,全部被他們拿走了。

曹磊知道,他們是給自己上了一課。

在這個地方,你要是軟弱,就會被人欺負。

到了吃飯的時候,每個人拿著一個碗,去打飯。

曹磊拿碗上去時,被班長一掌打翻了鐵碗。

班長將他自己的碗遞了過去,對打飯的人說,“這傢伙細皮嫩肉的,過去吃的太好了,身上的油水太多。他不能吃,要適應環境,他的飯菜,就由我領了。”

打飯的人沒有看曹磊,直接將屬於曹磊的那一份飯打到了班長的碗中。

曹磊拿著空碗,回到了宿舍。

他的雙手,都握成了拳頭。

但是,他沒有動!

如果動手的話,他肯定會被人群毆。

不是他怕被毆,而是,他出手,就會死人的。

回來後,曹磊覺得,這樣被欺負是不行的。

不露出獠牙出來,那些人會將自己當病貓的。

雖說自己是來國軍,瞭解一下國軍的情況。

但是也不至於,忍氣吞聲地做懦夫。

要知道,自己可是讓日本人聞風喪膽的大英雄。

曹磊想道,你不讓我吃飯?

那我就讓你穿不了衣服。

曹磊進來後,分配的軍裝,不知道是哪個死人的。

衣服小了很多,穿在身上,繃的很緊。

而且,肚臍眼也露了出來。

那鞋子也小了。

穿在腳下很不舒服。

曹磊看到了班長的床上,有一套軍服。

他馬上拿過來,穿在身上,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