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燃燒了起來。

“日你媽!退錢!”

“嗨嗨嗨!別激動!這對別人來說是件壞事,但是對於你來說不是剛剛好的嗎?

想想看,你真是怎麼從身無分文到現在全款買別墅的?

不都是靠著各路搶劫犯兄弟的無私饋贈嗎?”

不得不說老麥克很有做銷售的天賦,三兩句話就打消了張北江退錢的念頭。

這要是當年請了他去當國足的公關,那句“日你媽,退錢!”估計也沒法像現在這樣經久流傳。

······

黑幫到底是什麼樣的呢?

影視劇裡頭的給他們的形象刻畫的往往都是一身紋身,穿著西裝的狠人。

好像只要智商到位,基本沒有幾個會來當黑社會。

但事實上,有些人生來就是強者。

因為對於他們來說,從事什麼行業或許是生活所迫。

但是他們自己的天賦一定會讓他們這個行業裡嶄露頭角。

威爾遜·格蘭特·菲克斯就是個這樣的傢伙。

沒人知道這個大塊頭黑人為什麼會選擇成為黑幫分子,但無論如何現在他都是紐約黑道的皇帝了。

他的生意包括了軍火、毒品、人口拐賣、房地產。

沒人知道這傢伙的觸手能伸到什麼地方,也沒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錢。

但毫無疑問的,他是掌握了紐約地下世界的強者。

可即便如此,他也有著不為人知的煩惱。

最近他的生意被一個帶著頭套的變態攪合的十分蕭條。

他不明白為什麼會有這種帶著頭套的聖母傻逼蹦出來,他雖然賺的錢不乾淨,但他又不是沒有做慈善。

更讓他費解的是,自己花了大價錢找來的殺手居然沒能解決掉這個變態。

“你知道,三百萬美金是多少嗎?幾乎是三十五公斤,你知道三十五公斤的錢在我的手裡能做到什麼嗎?”

身材異常高大的威爾遜·格蘭特·菲克斯皺著眉頭盯著自己面前的光頭。

這傢伙就是他花了三百萬美金請來的殺手,按理說這種職業的人多少都有些桀驁不馴在身上。

但這傢伙在金並面前溫順的像是一條小貓咪,沒有一點想要炸毛的意思。

“三十五公斤的美金,足夠我把你砸成全身粉碎性骨折。但是你,你收了我三十五公斤的美金,居然沒能幹掉那個帶著頭套的小丑。

你知道自己有多無能嗎?我需要你儘快解決這件事,這是為了你好。”

額頭上頂著靶子形狀紋身是靶眼打了一個激靈,連忙開口說道。

“我們已經找到了這傢伙最後出現的地點了,就在地獄廚房,我現在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