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裡沒有一個人物是多餘的。
並不是我天天踩狗屎運,走一步遇到的都是熟人。
而是小說裡出現的人,都或多或少與故事產生了聯絡。
這就像是天意,或者說命運一般,我只會被引導去那些和故事有關係的人旁邊。
這是我的猜想。
不過百分之九十九是正確的,畢竟我可是“冒號”。
無論如何,故事多少也要聽我的話吧。
當我聽到陳閒還有前女友時,我如同聽到森林古猿會打麻將一樣震驚。
更震驚吧。
準確來說,我那個時候嘴巴大到都能吞下一個電燈泡。
不要輕易去嘗試,僅僅是一個類比。
“我......或許,應該,可能,大概......”我猶豫了半天,“勉強算是他的現女友吧。”
我尷尬得看著丁馨。
我的表情轉移到了她臉上。
有來有回,此起彼伏。
“我只有一個感想。”丁馨說道。
“我也是。”我看著她,點了點頭。
“他怎麼可能會找到女朋友?”我們異口同聲地說道。
對不起了陳閒,看來你引起公憤了。
她看了看我,又笑了起來,“不過人還挺好的吧?”
為什麼變成這情況了?
我是在哪一步走錯了,這就好像被陳閒欺騙的女性的會談。
受害者見面會。
你禍害了多少女生?啊?
拋開事實不談,我覺得他還是有點用處的。
“冒昧地問一下,”這是我今天第一次主動開口,看著她那溫和的眼神,不知道為什麼,我的緊張感慢慢淡去了。
“你們分手多久了?”
她撫摸著小破的手停下來了,小破一臉無奈地看著我。
你還享受上了?小破?
“算上今天,大概是32天吧。”
這麼近?
還有,這哪是大概啊?
好啊,陳閒,三十天都還沒過你就又找新歡了。
我看她滿臉都是這個意思。
不過她們兩個挺和善的,反倒很反常。
單獨看著陳閒,他也沒有提過任何一次丁馨的名字,我一度認為他是千年寡王,寡到極致的那種。
誰知道他出息這麼大?
但是分手後,他也沒有什麼變化啊?他的所作所為就不像是一個失戀的人幹出來的事,甚至更像是春風得意馬蹄疾。
這叫做“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嗎?
好像用錯了,不過不重要。
我也沒有學過語文課。
再看丁馨這邊,一模一樣,彷彿這段感情根本不存在一樣,這就是所謂的“夫妻相”嗎?
你們倆好歹對愛情尊重一點啊!
雖然我也暫時沒理解何為愛情就是了。
如果專注於講述陳閒的愛情故事,就要落入俗套的套路了,我是不會深究的!
我會努力讓小說不變味道的。
雖然我的職責已經不是這個了。
請叫我多管閒事小姐,謝謝。
在丁馨說完那32天后,空氣凝滯了幾分鐘。
因為我沒有想出怎麼接下去這句話,我真是太失敗了,冒號的最大缺陷啊!
如果喊個引號來會不會就能讓我會說話了啊?
“真......不好意思!”
我開始道歉了。
不知道為了什麼原因,不過我覺得這個氣氛應該道歉。
“你......做錯了什麼?”她疑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