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去了一點。”
“也就是說不是正對著大門吧,在前排的窗子能看到後方的情況嗎?”
“不能吧,很彆扭。”
“那司機後排的窗戶也擦了吧?”
“但我在後排的時候卻起霧了......”
“還不懂嗎!為什麼?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巧合。”
“就像是不想讓我們看到犯人的臉一樣。”小破說道。
“還有哦,還有哦!”
“還有巧合嗎?”
“在水下的時候,司機也帶了氧氣面罩吧。”
“嗯!”
“還是看不到他的臉。”
“原來如此!”
“犯人為什麼不把臉遮住?就算沒把臉遮住為什麼我們還是看不清他長什麼樣?”
“因為他知道自己的臉是不會被看清的,遮了反而不舒服。”
“嗯,這次是我們從沒有想象過的情況,最糟糕的情況。”
“原本小說裡的犯人,和那個標點符號聯手了。”
原本小說裡兇手的身份在讀者眼裡就是“不明”。
我們兩個的交流速度十分的快。
好像是我的思考能力變強了。
我原本的能力正在慢慢恢復,也就是思考的能力。
全程花了不到兩分鐘的時間。
當然,我們慶幸司機就是那個我們一直想找的“兇手”。
因為......
在小破剛剛說完“小說裡的犯人”的時候。
水面突然有一個地方變黑了。
那個“犯人”再次切換了形態一般。
不斷往外面冒著筆畫,那筆畫源源不斷地從水下冒出來。
就好像在跟我說“我在這裡”一樣。
“你拿好。”我從我兜裡掏出一把手槍。
“啊!姐你哪來的?”
“剛剛從那警察身上偷的。”
“啊!這下我們真要蹲局子了!”
“不到萬不得已不要開槍,會被旁邊的人聽到的。”
“姐!我不會啊!”
“嗯?”
“姐你嗯什麼?”
“我以為你會啊!”
“為什麼我要會這種東西啊!”
“扣動扳機開槍就行了吧,我也不懂......”
“喂喂!”
白偷了。
“沒事,你現在研究一下,反正槍口不要對準自己!”
“這我還是知道的!”
“給你。”我又掏出了兩把小刀。
“這又是哪來的!”
“便利店。”
“啊啊啊!”
我開始脫衣服了。
“你幹什麼!姐!”
“我進去救他們啊!”
“我還以為你要在這裡游泳呢。”
小破你是不是忘記了雙胞胎還在下面咕嚕咕嚕啊!
溼漉漉回去肯定會被人懷疑的。
一定要留一身乾衣服在岸上......
算了!
髒都髒了,順便洗個衣服吧!
我又把脫下來的衣服穿上徑直鑽進了河裡。
他們不可能上岸了。
只要我在這裡,兇手就一直是出於這種由筆畫構成的狀態。
並不是一個人。
而是一坨怪物。
只有當沒人知道他是兇手,他才會變回原樣。
而現在我知道他是兇手。
所以他遲早要出來與我一決勝負。
不然他就只能一直待在水裡面被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