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去了一點。”

“也就是說不是正對著大門吧,在前排的窗子能看到後方的情況嗎?”

“不能吧,很彆扭。”

“那司機後排的窗戶也擦了吧?”

“但我在後排的時候卻起霧了......”

“還不懂嗎!為什麼?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巧合。”

“就像是不想讓我們看到犯人的臉一樣。”小破說道。

“還有哦,還有哦!”

“還有巧合嗎?”

“在水下的時候,司機也帶了氧氣面罩吧。”

“嗯!”

“還是看不到他的臉。”

“原來如此!”

“犯人為什麼不把臉遮住?就算沒把臉遮住為什麼我們還是看不清他長什麼樣?”

“因為他知道自己的臉是不會被看清的,遮了反而不舒服。”

“嗯,這次是我們從沒有想象過的情況,最糟糕的情況。”

“原本小說裡的犯人,和那個標點符號聯手了。”

原本小說裡兇手的身份在讀者眼裡就是“不明”。

我們兩個的交流速度十分的快。

好像是我的思考能力變強了。

我原本的能力正在慢慢恢復,也就是思考的能力。

全程花了不到兩分鐘的時間。

當然,我們慶幸司機就是那個我們一直想找的“兇手”。

因為......

在小破剛剛說完“小說裡的犯人”的時候。

水面突然有一個地方變黑了。

那個“犯人”再次切換了形態一般。

不斷往外面冒著筆畫,那筆畫源源不斷地從水下冒出來。

就好像在跟我說“我在這裡”一樣。

“你拿好。”我從我兜裡掏出一把手槍。

“啊!姐你哪來的?”

“剛剛從那警察身上偷的。”

“啊!這下我們真要蹲局子了!”

“不到萬不得已不要開槍,會被旁邊的人聽到的。”

“姐!我不會啊!”

“嗯?”

“姐你嗯什麼?”

“我以為你會啊!”

“為什麼我要會這種東西啊!”

“扣動扳機開槍就行了吧,我也不懂......”

“喂喂!”

白偷了。

“沒事,你現在研究一下,反正槍口不要對準自己!”

“這我還是知道的!”

“給你。”我又掏出了兩把小刀。

“這又是哪來的!”

“便利店。”

“啊啊啊!”

我開始脫衣服了。

“你幹什麼!姐!”

“我進去救他們啊!”

“我還以為你要在這裡游泳呢。”

小破你是不是忘記了雙胞胎還在下面咕嚕咕嚕啊!

溼漉漉回去肯定會被人懷疑的。

一定要留一身乾衣服在岸上......

算了!

髒都髒了,順便洗個衣服吧!

我又把脫下來的衣服穿上徑直鑽進了河裡。

他們不可能上岸了。

只要我在這裡,兇手就一直是出於這種由筆畫構成的狀態。

並不是一個人。

而是一坨怪物。

只有當沒人知道他是兇手,他才會變回原樣。

而現在我知道他是兇手。

所以他遲早要出來與我一決勝負。

不然他就只能一直待在水裡面被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