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者是從正面臥倒在上面的,但無論是正面還是背面,側面那六個洞肯定才是出血過多的罪魁禍首吧?那我想問。
為什麼那六個洞流出來的血沒有把身體下面的血字給掩蓋呢?
血幹了才能被屍體壓著不會亂掉,但屍體本身流的血也會把那個血字給掩埋。
只能說明。
屍體在蓋上去的時候,已經幹了,血已經流乾了,那說明在這之前它根本就不在這個地方。
所以我們就要有一個疑問了:
第一案發現場真的在這裡嗎?
那六個孔裡流出來的血,還有背後遇刺時流出來的血,究竟去哪裡了?
很顯而易見的疑問,如果是親臨現場,肯定會產生這種疑問,但我們只是看了看粗略的報道,還有無子的口述,所以我們忽略了這個最原始的事實。
究竟是把屍體在外面殺了之後才放進去的......
還是說......
屍體的死亡時間其實遠比我們想象中的早?
就連具體的死亡時間,新聞都沒有報道,或許報道了,但我們也無從得知了。
但至少我們能確認,在房間裡除了這個地方其他地方不存在血跡,在附近肯定也沒找到所謂的“第一案發現場”。那他究竟是何時被遇害的呢?又是被藏在了什麼地方呢?
血流在地板上也很難清洗掉吧?還有就是......
在之前一直不接待客人也很可疑。
雖說是社恐也解釋的過去,不過我們不妨採用一種更大膽的假設:
其實在幾個月前,送外賣和快遞的時候,被害人已經死在裡面了。
這也很容易解釋。
既然他不出門,吃喝靠外賣解決......
那麼垃圾呢?
垃圾怎麼處理的?不是說他根本就沒出門過嗎?那麼垃圾是怎麼扔掉的?
你不覺得他的房間應該是個垃圾堆嗎?
但是你應該看了現場的照片吧......
你確定那是一個常年宅在家的人所能擁有的整潔?”
“還有一個人在......而且是被攝像頭拍不到的人。”無子自言自語道。
“省略號,他們兩個從一開始就同居了。”
這樣也就解釋了為什麼他們兩個認識。
“熟人作案”的假設對了一半。
不需要開門,因為兇手本身就在裡面,一開始就在裡面。
而且從一開始就欺騙監控,導致我們一直以為被害人是一個人住。
這就是打破常規思維嗎?無子?
“也就是說他們兩個一開始是共犯嗎?”陳閒說道。
“我倒覺得是早就預謀好的犯罪才是,可能是以共犯為由來欺騙他的。
也就是說,死的那個標點符號,就是疊字元號啦,它一開始和省略號是一夥的,它自認為。
但是由於什麼原因,它接受了假裝成省略號的提議,結果反而省略號把它殺掉了......
並把他搬到了一個可以保持死亡狀態的,不會腐爛的地方。
可以是冷藏室之類的地方,暫時冷藏減緩腐爛速度。
在幾個月之後再搬出來放到那血字上。”
“也就是說......什麼地方,又能藏人,又不會被別人發現?”陳閒自言自語道。
“黑域。”無子在旁邊終於開口了。
“沒錯,我也是這麼想的,把它關進黑域裡,暫時囚禁了幾個月,時間直接靜止了一般,也就只有這個地方能辦到了。”
“看來省略號的能力確實和黑域有關呢......”無子感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