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在她的後方望著光倫果。
熙末望了望無名女孩,仙蹤獸們都紛紛圍向霏雨。
“你,好好待著。”花火嫩嘴浮動,目光尖利地看著背後的貓精靈。
就等熙末的後方出現無名女孩之際,霏雨停頓了手上和嘴中的行動,“牧雅?”
牧雅!?委託人!
哈啊!?
這委託人,真會挑逗人呢。
熙末此時心中已經詼諧,神頓離譜。
“你認識她?”熙末眼神犀利地看著霏雨。
“認識啊,那是仙蹤子,是仙蹤獸們的家人。以及我的朋友。”霏雨的粉瞳在不停地打轉,彩淚不堅強地滑落眼皮,“去事務所就是她拉著我去的,她往信箱中放了張紙就和我回來炫彩界。”
“後面因為一些事情被封印在了光潑湖中,她不能剝離仙蹤獸的血液,就觸犯了規則。我會剝離腐血,就是在她的筆記中學會的。而規則並未束縛我。”
“我也去光潑湖找過她,可是隻有一棵綠色的大樹,她的翅膀,現在還有兩隻,那她一定還在。”
“只是?她怎麼會和我一樣穿粉白色的裙子?不是綠白色的?”
霏雨面容愁悽地走到熙末的旁邊,小巧的右手摸向仙蹤子,可這只是一道幻影,無法觸及。
“霏雨,花火,我們去外面看看,會發生什麼。”熙末把光倫果放在桌子,右手牽著霏雨就往外趕。
“是?因為什麼嗎?”霏雨右手擦拭著眼角,納悶道。
因為什麼?
規則,委託人,當事人,行事者:
五項規則中好像都在刻意的讓我們別去觸碰和必須執行,可並無危險。
仙牧雅,也就是仙蹤子,我們的委託人。
她和霏雨是朋友,從她的角度去思考。
[問好],事務所員工想要尋找[光仙子]那一定會有人[問好],只要我們動手,她就會出現。這裡她一定會想到霏雨會和善地對我們問好,而我們可能不知道那人就是[光仙子],當我們動手時她就會以此規則顯身於霏雨面前。
[光仙子請食用],炫彩界的食物很奇妙,就緋紅植物幻化的食物而論,不,這裡的食物大多都可以幻化成人們腦海中的食物。
她不會讓完成委託的人因為隨便亂吃東西而死,這不是她想要的結果,因此她就得刻意提醒眾人吃東西時要呼喊光仙子為媒介現身為行事者解毒。
再就是她想會有人傻乎乎的大喊一聲光仙子請食用後吸引到霏雨,從而見面。
這兩條規則都不是想讓行事者死亡,而是為了以行事者為中間人與霏雨見面。
想讓霏雨明白什麼東西嗎?
鈴鹿,光潑湖,末際(夜晚)這三者中從霏雨口中得知[光潑湖]封印了仙蹤子,而那裡只有一棵綠色的大樹。那就是封印,或本體。
現在直接無畏的踐行[末際],到底會發生何事。
仙牧雅,從任何角度來看,你早就刻意的定好了棋盤,一定確立好了會有人敢冒險。
這冒險,就是你想給行事者的提示。
就看有沒有人會大膽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