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 (第1/3頁)
我本路人:穿越身陷贅婿迷局 執傘問道 加書籤 章節報錯
太平十五年二月初八。
清溪縣縣衙。
縣令葉惠中還沒來得及吃早餐,就聽見前院裡響起了鳴冤鼓。
葉惠中輕皺了濃眉,倒是也沒有著急往前院去,反而是坐在餐桌前吃起丫鬟已經準備好的早點。
一小碗清粥,一碟小菜,一個雞蛋,每天如此。
這樣的早餐,葉惠中已經吃了三十多年,但每一次他吃的都很認真。
“明府,上河村發生了一起縱火殺人案。”縣尉許令從前院急急的進了房間行了一禮道。
“殺人案?前院鳴冤的也是因為此案?”葉惠中這才停下手中的筷子。
“正是,昨夜大約四更左右,上河村沈家發生縱火案,房屋全部被燒燬。一家三口,母親和幼子被殺死,只有十二歲的女兒生還。現在其女沈春枝找了鄉人連夜趕來縣府報案鳴冤。”
“怎麼確定是殺人而不是失火?”
“因為沈春枝看見了兇手!”
“那可知是何人?”
“姜府贅婿沈念安!也是沈家大兒子,前幾天才入贅姜家。”
“什麼?”葉惠中這下不淡定了,驚的直接站了起來。
自他來清溪兩年,還從未見過如此聳人聽聞的殺人案,簡直喪盡人倫。
“明府,下官已經問過苦主,苦主年齡雖小,但頭腦清晰、言語縝密。應該可以確定這就是事實真相。況且大人請想,如果不是確鑿的證據,誰會指認自已的兄長犯下如此惡行?”
“可知緣由?”
“苦主說其母苛待沈念安,並且將沈念安賣給了姜家,所以才存心報復。而且沈念安並非其母親生。”
葉惠中這才明白事情的大概脈絡。犯事的動機倒是成立,也能理解其行為。但以子殺母,以兄殺弟,絕棄人倫。是為惡逆,罪在不赦!
“苦主只有十一二歲,她又是怎麼活下來的?”
“苦主回憶說,其母苛待沈念安時,她曾經給過沈念安幫助。也許是沈念安良心未泯,在滅門之時將沈春枝打暈放到了亡父墳塋,這才倖免。苦主也是在被打暈之前看到沈念安。”
“倒是還算心存良知,可大錯已鑄成,可悲可嘆啊!”
“明府說的是,要說這後母也是咎由自取,只可惜了一雙兒女。”
“但律法威嚴,就算沈念安有情可原,此等大罪也沒有絲毫情面可講,只是可惜了大好的男兒,毀於了婦人之手。”
“明府,那現在我們怎麼處置?”
“既有人證,自然將沈念安索拿歸案。本縣當堂判死,只待秋後問斬!”葉惠中嚴厲道。
“明府,使不得啊,那沈念安是姜家贅婿!”
“姜家又如何?本縣食君之祿,自當忠君之事。縣尉莫要多言,要是讓沈念安逃脫,你也難辭其咎。”
許令忙聽令帶人去捉拿沈念安,而葉惠中直接到來到前院升堂問案。
一套威嚴的升堂儀式過後,葉惠中從側門而出,就看到了堂下的兩個男人和一個小姑娘。小姑娘都哭的癱倒在了地上。
“堂下何人?有何冤屈?”穿著一身官袍的葉惠中“啪”的一拍驚堂木,聲音中自有威嚴。
“明府,草民是上河村裡正張山,旁邊的小姑娘是我村沈家女兒沈春枝……”公堂之上,自然無法由一個未成年的姑娘來訴說案情,所以里正張山講了大概的事情始末。
“沈春枝,你確定殺人放火的是你兄長沈念安?”
“明府,小女子不敢說謊,雖然沈念安蒙著面,但小女子確定無疑就是他。”沈春枝哭道。
沈春枝若非親眼所見都無法相信是大哥殺了她們一家。她知道大哥對母親有怨恨,但萬萬沒想到大哥狠到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