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陣短暫的頭腦發熱之後,我開始冷靜地審視自已那個宏偉的計劃——先剽竊外國名著。

然而,隨著思緒的逐漸清晰,我發現這個計劃簡直就像是一張破網,漏洞百出。

首先,雖然我讀過不少外國名著,但很多都是古老的經典,比如《堂吉訶德》和《哈姆雷特》。

這些書早都被翻譯成了各種語言,出版過無數次。

我要是剽竊它們,那豈不是明目張膽地告訴大家“我抄你的”嗎?

這哪像是剽竊,簡直就是自投羅網!

其次,我真正看過的1921年以前的現當代小說並不多。

而且有些小說的思想和這個時代完全不相符,甚至可以說是超越了這個時代。

我要是剽竊它們,讀者們肯定會覺得我是個瘋子,腦袋被門夾了才會寫出這種東西。

前進半步是天才,前進一步就成了瘋子,我可不想走上這條絕路。

說實話,我剽竊小說就是為了出名和賺錢。

我可不想像那位姓梵名羅的哥們兒那樣,一輩子默默無聞,臨死了才被一幫文藝青年捧為“天才”。

我就是一個俗人,我想要的是現世的榮華富貴,不是什麼死後的虛名。

想想看,如果我死了,就算有人在我的墓前獻上一束花,那對我來說又有什麼意義呢?我又不能聞見,也不能享受。

除此之外,我這才想起來,我看的那些外國小說全是中文版的。

這下可好,我想剽竊它們,得先把中文版翻成英文。這豈不是自作孽嘛!

我以前看的中文版小說本來就是從英文翻譯過來的,現在我還得再翻譯回去。

這不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嗎?

而且啊,翻譯這活兒可不是鬧著玩的。

你得有深厚的文化功底,還得對外國的生活風俗瞭如指掌。

否則啊,你翻譯出來的東西就會失去原作的神韻,變成四不像。

就比如: \"break a leg\",字面意思是 \"折斷一條腿\"。

但在英語中用來祝願某人表演成功或好運,相當於中文裡的 \"祝好運\" 或 \"加油\"。(反正我說啥就是啥)

總不能把我要打斷你一條腿,翻譯成我祝你好運。

這其中的意思可就差的十萬八千里了。

說實話,我覺得一位優秀的文學家未必是一位優秀的翻譯家。

但是啊,一位優秀的翻譯家肯定是一位優秀的文學家。

這翻譯活兒太考驗人了,你得把原文的意思、情感、風格都完美地傳達出來,這可比創作一篇新作品還難呢!

然後我在哥倫比亞大學學的是經濟學,英文水平本來就不高。

即便在紐約生活了兩年,也只能應付普通的聽說讀寫。

現在倒好,我不僅要面對剽竊的難題,還要應對翻譯的挑戰。這簡直就是趕鴨子上架——沒辦法啊!

而穿越來的我對英文更是一竅不通。你說我這是招誰惹誰了?

好好的經濟學不學,非要來剽竊小說。剽竊小說也就算了,居然還是中文版的。

這不是擺明了讓我頭疼嗎?

假若我生搬硬套,查字典翻譯的話,那最終的結果就是把名著毀掉,變成一堆讓人哭笑不得的文字垃圾。

別人看到的只能是一篇中學生水平的作文,語言乏味得就像白開水,敘述平淡得就像一杯溫開水,就算主題再深刻,立意再新穎,也無法打動出版社的編輯,他們只會把我的稿件扔進垃圾桶,然後嘲笑我一番。

而且啊,還有個篇幅的問題,這簡直讓我頭疼得像被門夾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