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邱予楠並不是一時興起,她提出這個賺錢方法是有依據的。記得在媽媽懷弟弟那年,他們市出了一個有名的罪犯,名叫吳哲。他跨省作案,共姦殺女性三人,入室搶劫70多萬。

罪犯的手段極其殘忍,使得大家一度都不敢在晚上單獨出門。警方釋出通緝令,懸賞金額高達十萬。最終,在警民共同努力下,在浙江餘杭區將其抓獲。

而他們現在,就在餘杭區!

於是,他們到最近的派出所獲得了嫌疑人畫像與資本資訊。直到現在,倪志剛才願意相信,這個妹妹真的瘋了!

邱予楠細細地研讀了作案細節,發現對方總是選擇20+的獨居女性下手,偶然的是,受害者在案發當日都穿著紅色連衣裙。

“她是對紅色有什麼執念嗎?還是說只是偶然?”

倪志剛閉著眼睛,漫不經心地說道:“可能只是喜歡紅色罷了。”

“我們走!”

“去哪兒?”

“買紅色連衣裙。”

“哈?”倪志剛一路上都在給她做思想工作,告訴她以身犯險是多麼愚蠢的一件事。可到了店裡,才發現愚蠢的是自已。原來那個引蛇出洞的人是自已。

他堅決表達了反對意見,“我告訴你,這件事絕不可能!你當對面是誰!那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大惡魔!”

邱予楠睜著無辜的大眼睛,理直氣壯地開口:“因為危險,所以獎金才高!”

“我不要!我寧可回去被我爸打斷腿!”

邱予楠一看,對方已經呈現出防禦狀態,便趕緊換了口氣:“哥,你先冷靜下來。其實並沒有那麼危險。首先,你是一個男生,只要提前準備好工具,完全有與之一戰的能力。更何況,一旦對方上鉤,我們立刻就可以報警。你不僅可以獲得獎金,還會被授予英雄人物的稱號,到時候還不得讓大姨夫對你高看一眼。”

倪志剛的情緒明顯緩和了,邱予楠知道,對方動搖了。於是,她趕緊趁熱打鐵,把裙子買了下來。

後來,他們又買了高跟鞋、絲襪、手提包、墨鏡和大的遮陽帽以及一次性化妝品。

“楠楠,那你說,我是拿根棍子還是拿把刀?”

“我覺得,拿把槍比較靠譜。”

倪志剛驚訝道:“還有賣槍的?”

“當然沒有!你拿著那麼明顯的工具,不是明顯告訴對方,我是來抓你的嗎?”

“那怎麼辦?人家可是當過運動員的,人高馬大,一把就能捏死我。”

“放心!方法早就給你想好了。”

倪志剛22歲,體型還沒發育起來,面板白,四肢較為纖細,有幾分女氣,之前上學經常在學校受欺負。那些壞男生會用嘴巴吸他的眼眶,扇他巴掌。這也是他早早輟學以及走上不歸路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不過,現在這些缺點則變成了他們制勝的武器。看著鏡子中的“妙齡少女”,不止邱予楠,就連倪志剛本人都驚訝地說不話來。

“像嗎?”

“像!但你儘量少說話,如果是逼不得已的狀況,一定要夾,聲音儘量要細要輕。”

“好~是這樣嗎?”

邱予楠對著大哥豎起一根大拇指。

為了測試變裝效果,邱予楠專門拉著她往人多的地方去。街邊的商販都會熱情地招呼他:“美女,要不要買些水果?”

一些上了歲數的,眼神更是毫不掩飾,直勾勾盯著他露出來的小腿。

更有甚者,直接上來要交個朋友,都被邱予楠的一句“媽媽”給嚇退了。

一圈逛完,他們便走到一個偏僻的地方休息。倪志剛摘下遮陽帽,扇了起來:“哎呀媽呀!太累了!還有這高跟鞋也太難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