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同學的殺人邏輯 (第2/4頁)
規則類怪談:4016 滄月玄 加書籤 章節報錯
看得到我”、“快看看我”……」
林異在心中反覆嘀咕著這幾句話。
忽然,彷彿有靈光掠光茫茫黑夜,在他的腦後劃出了一道銀白色的精光!「鏘——」
他眼睛猛地一亮,耳邊彷彿都響起了“心機之娃一直摸伱肚子”的bgm。
彷彿那個戴眼鏡的名偵探小男孩理順了前後的邏輯鏈,即將展開最終的推理一樣。
真相就是——
「只有看清了那個同學,才會被那個同學找到並擊殺!」
「小天才開啟了手電筒,導致了他看到了同學,觸發了屬於那個同學的某種機制,導致了他被同學擊殺!」
「那個同學撿手電筒,不是因為光束引起了他的注意,只是因為他聽到了異響,從而想要將其捕獲。」
這一點,在林異的覆盤中清晰地記得,同學彎腰下來之後,並不也是一下子就準確地見到了手電筒,而是在地上碰了幾下才摸到的。
並且在教室裡的燈光恢復之後,那個同學也沒有關閉手電筒,而是拿在手裡不停地摸著,似乎對於這種東西很好奇。
「所以,他明明看向了我,但卻根本沒有發現我。」
「但是,反而因為我的視線隱約間捕獲到了他的一些畫面,和他的殺人機制產生了一種“擦邊”效應。」
「他哀求我看他,只要我看到他,他第一時間就會殺掉我!」
「但我沒有看他,所以沒有進入他的殺人機制,這才躲過一劫!」
當想通了這一條邏輯之後,所有的細節都被林異一一對上!
那同學把手伸到課桌下面來抓林異的樣子,也像極了他當初在地磚上摸索著尋找手電筒的樣子果然,哪有什麼恐怖的靈異襲擊,全部都只是一個約束在了規則之內的極限生存遊戲!
要儘可能地相信科學啊——哪怕現實給你一個大逼兜,哪怕科學也無法解釋這種規則是為何而存在的。
而所有的推論也證明了班主任主打一個“無視原則”的警告是正確的。
【不要閉上眼睛!不要左右張望也不要抬頭看!
要盯緊地面上的花紋或者盯緊課桌的腿,同時在心中默唸你們的名字和學號!不要和任何人交流!
不要管任何聲音!】
「只要統統無視,自然就不會進入同學的殺人機制了!」「而且,其他的同學被發現,也是因為看到了他!」
原本黑暗的環境下一旦注意力集中在桌腿上,那麼基本上就是安全的,可偏偏偌大的教室裡出現了一個帶著行動式手電筒的小天才!
一個手電筒的光束,足以冷不丁地讓那些藏在課桌底下的正常同學看到那些不對勁的同學,從而被害。
「亮子又說對了,真是一個他麻痺的坑比小天才!」
「一波反向操作秀出了一個大團滅!」
「害人害己啊!」
「不過,為什麼班主任還警告我們‘不要閉上眼睛’呢?」
正常來講,閉上眼睛才是最簡單的無視吧?那為什麼不要呢?
「似乎學生守則裡也有關於‘閉眼’的規則……」
一條是關於異常天氣的:【如果您不慎在異常天氣裡迷失方向,請尋找距離你最近的帶有編號的路燈。
如果您無法在第一時間找到帶編號的路燈,請低頭緊盯腳下的地面,尋找到任何能讓您確定自己還在路上的參照物。如果您發現地面正在扭曲、拉伸或是出現任何不符合常理的變化,請趕緊將學生證與地圖緊緊抓在手中,並且在腦海中反覆提醒自己姓名和學號。
記住你是學生。】
還有一條關於宿舍的,相比較於異常天氣的那一條,宿舍和教室都是室內,似乎更加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