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八點,電影公司樓下就聚集了一群年輕人。

一個個看起來凶神惡煞的樣子,路人們嚇一紛紛繞道而行。

“傑哥!”

李傑的車才剛剛停穩,這些人就跑過來將車子圍住,就像是受過訓練似的鞠躬打招呼。

“幹嘛?

這是什麼?”

李傑一把奪過其中一人臂下夾著的報紙。

它孃的還真是報紙,裡面空的,可光是看它折的樣子很容易讓人誤會里面藏著兵刃。

“啪。”

李傑差點氣岔了,用報紙在這小子腦袋上抽了一下,

“沒事你拿報紙幹嘛?

競爭議員嗎?”

其他人都捂嘴偷笑。

被打的小弟揉著腦袋說:“裝裝樣子,嚇唬嚇唬人。”

“還嚇唬人。

我問你,要是真的有人拿刀砍你,你用這破玩意管用嗎?”

小弟傻呼呼搖了搖頭。

“這不就行了?

砍人這玩意不行,還只能把警察給招來,你說你是不是傻呀?

把它給我扔進垃圾筒裡。”

李傑訓斥道。

小弟拿著報紙就跑。

“等一下。

回來。”

李傑叫住剛跑出去的小弟,問道,

“身上有傢伙嗎?”

“有。”

小弟急忙從口袋裡掏出一把彈簧刀來。

“快收起來。”

李傑訓斥一句,跟著衝其他人問道,

“你們呢?

誰身上帶了傢伙給我舉手。”

“嘩啦啦。”

剎那間有一半人舉起了手。

“傑哥,這個......這個算嗎?”

一個看起來不太精明的傢伙拿著掛在鑰匙鏈上的指甲刀問道。

李傑......我聚英堂可真是人才濟濟呀。

別看這小子不太靈光,放在電影裡面可是自帶笑點。

“算,凡是能傷到人的都算。”

這下好了。

連指甲刀都算,那些沒有舉手的也乖乖地把手舉了起來。

看。

這就是古惑仔的優良傳統,時刻準備著戰鬥。

誰身上還不藏著個傢伙呢?

“給你們一分鐘時間,不管是扔垃圾筒裡還是自己想辦法,都給我馬上處理掉!”

李傑吼了一聲,嚇的小弟們四散而逃,忍不住又罵了句,

“孃的,讓你們到這裡來工作的,不是讓你們打架的。”

一分鐘後,小弟們又齊聚在李傑面前。

李傑當眾把自己叫小弟們來的目的說了一遍。

老規矩,願意幹的就籤合同留下,不願意乾的可以走了。

小弟們一聽當上演員的話平時哪怕沒有戲也有基本工資可以拿,有戲的時候還可以額外拿錢,一個個高興的都快傻了。

以前這些小弟要麼平時老老實實上班,要麼就是在街上晃盪當個街溜子。

都是自己解決生計,只有社團有任務時才會有額外的補助。

現在只要老老實實到公司報道,什麼事不做也有錢拿,還不用冒著進醫院或者進班房的危險。

這待遇對於他們來說算是無敵了。

李傑給的基本工資並不多,不亂花的話也只能維持一個人在港的基本生活。

可即使如此,卻也成功地收買了這此小弟,讓他們忠心耿耿的跟著李傑幹。

李峰卻皺了下眉,把李傑拉到一旁低聲講道:

“哥,你不能這麼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