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拆,我看今天誰敢動一下試試?”
孟浩皺眉,他在異世一千年,心中無時無刻不在遺憾沒能給父母盡孝,如今好不容易迴歸能承歡父母膝下,自然最聽不得有人辱罵父母。
孟浩咬了咬牙忍住了大部分怒氣,瞪了張林一眼道:“說話給我注意點,別張口閉口尼瑪尼瑪的。我今天是來幫大家解決問題的,不是來拉偏架的,賠償問題沒協商好,這溫室肯定拆不了,李龍你不明白嗎?”
李龍聽到孟浩話鋒一轉,竟然針對起自己來了,頓時有點憤怒,但還是忍住了,狡辯道:“賠償方案是按照國家的賠償標準走的,怎麼沒協商好?他們想訛錢,難道政府還得由著他們訛不成?”
孟浩道:“賠償標準是多少各地都不一樣,而且具體的數額也是要各地先徵求民眾意見最終確定的,現在村民沒有一戶認同你們的賠償方案,那肯定就是沒有協商好,怎麼能說是村民想訛你們錢呢?”
李龍急了,喝道:“法律規定土地所有權是歸政府的,村民只有使用權你知道嗎?什麼是所有權?什麼是使用權?這些地是他們的財產嗎?他們有權處置嗎?能處置這些地的只有政府,村政府知道嗎?”
孟浩冷笑,李龍竟然當著這麼多人的面偷換概念,顛倒是非。
村政府?有多大權利?
村長是公務員嗎?村長有編制嗎?
村集體還差不多。
農民土地的所有權確實不歸農民個人,是屬於國家的,但能代表國家決定土地如何使用的卻不是村政府,而是村集體,也就是全體村民。
國家是什麼?國家不是幾個政府機構,更不是幾個政府官員,而是全體公民。
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也就是屬於全體公民,細分下來也就是哪個村的土地如何使用就由哪個村的全體村民說了算。
不是李龍口中的‘村政府’和村長就能決定的,要全體村民投票決定。
說句不好聽的,村民裡只要有一戶不籤同意書,那這戶村民的地,村政府是無權隨意處置的,更別說賣給企業了。
確實,村政府可以偽造村民簽字,欺上瞞下把地賣出去,但前提是村民不追究。
一旦村民追究起來,偽造簽字的村官就可以去吃牢飯了。